古之有訓~
可以無父無母無錢~
但是絕不可以沒有「尊嚴」
古有李小龍要日本人吞下「東亞病夫」的牌坊
有韓信的跨下之辱再一次討回來
歷史的事件在在證明
「令北」是會記得的一定會討啦!!

說這麼多不就是為了加強昨天晚上的事件嗎!!
話說A.B.C正在喝著小酒,談天說地哈拉著~~
在宿舍中上有其他人在睡覺~
其中一位主角姑且稱他為D~
他正在睡了~
忽然從樓下衝上了一位E~
E說:「D...我明明欠你只有幾千元而已,你蓋嘛跟別人說我還我欠你幾萬呢?」(怒吼貌且明顯有喝酒)
D睜開眼睛還睡眼模糊的不知所謂~
其中C跳出來說:「ㄚ!現在欠錢還這麼兇
,且欠錢就要還阿!
E說:「我欠他錢關你什麼鳥事阿!這是我們間的事!你不要管!
C說:「我就是要管!你不要看他老實就欺負他!
E說:「XXX~~」就一腳往D踹下去,D順勢倒下去床沿旁
這時A跳出來就一拳往E的臉上招呼~後又在補了一拳~
E受不了就氣沖沖的下樓去~
過一陣子F就跟著E上來~(F是E的領班)
F一上來就被C堵住並說:「你現在上來是要為他出頭嗎?」
F一聽不做任何反應就往樓下走去並把電話拿出說:
我現在被人家嗆聲啦!在OOXX的地方。」
過了一陣子,E上來叫A&C下樓去
才一出電梯口,就一群年輕人圍上來狂毆在市前ㄚ!
只差沒有強姦一百遍了~
結果兩人被10~20人狂打~
直到滿頭滿臉都是血還跑到樓上去~
當下就整理完所有的寢具開車回嘉義了~
並回答一句:
「我一定會討回來的。
E:
「我會等你的
就這樣等到上級長官怎麼聯絡都聯絡不到A&C~
到了快一點多才聯絡上~
在安撫了快40多分鐘後~
才說要回去休息幾天~
到今天早上才因為這件事還睡過頭~
真是
喝酒誠可貴
嗆聲價更高
若為尊嚴故
兩者皆可拋

尊嚴ㄚ~
多少罪惡之名假汝之名而行惡之實呢~~
在此報告完畢~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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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 志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